主妇表情:很少进厨房的妻子
女人喜欢逛街,不但算不上缺点,甚至可以当成一件值得炫耀的事。鲁豫属于那种超级逛街迷。在她的新书中,提到有一次她去纽约停留了一个星期,一直在逛街,早晨起来吃些东西就开始,从商场刚开门一直逛到商场关门。
鲁豫不但喜欢逛街,还总结出最佳逛街模式:一个人最好,想怎么看就怎么看,两个人也能容忍,可一定要兴趣、品位相同,三个人千万不要一起去,否则什么都买不成了。
逛街是鲁豫的长项,可进厨房就不行了。她在厨房里能做的事只限于烧壶开水,其他什么都不会做。主要是她对煮饭做菜不感兴趣,如果有兴趣她相信自己会做得很好的。她和老公性情相近,只要不喜欢就不做。差不多每天他们都在外面吃饭,偶尔回爸妈家吃一次。
鲁豫说自己对专业人士有一种崇敬的心理,无论是做什么行业的,比如说菲佣,在香港很多人都喜欢请菲佣,不仅便宜而且专业,上岗前都经过严格的培训,一个乱七八糟的家庭交给他们后,一切都变得有条有理。
在香港时,鲁豫曾用过一段时间的菲佣。之所以找菲佣,最初也是慕名而去的。香港社会对于中产阶级的身份界定的一项标志就是有没有使用菲佣。鲁豫找的菲佣三十多岁。在此之前,鲁豫对家务完全没有概念。每次做节目前,家里便一番狂风暴雨般的扫荡,到处是翻阅后的资料报纸,乱七八糟的。鲁豫家的菲佣不懂中文,她本能地觉得,只要是纸上有字的,都是重要的东西不能随便扔。于是,鲁豫留下的任何有字的纸片,她都小心翼翼地保存着。后来,鲁豫和菲佣达成了一个不成文的习惯:只要是扔在地下的纸片,都是没有用的,尽管放心丢弃。
鲁豫在北京请的是小时工,却很难找到满意的,有时她教保姆怎样做,按菲佣给她的一些专业知识教她们,学过之后很快被其他人家挖走了。现在她笑言自己成了培训小时工的了,于是便情不自禁地怀念起菲佣的好处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