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以上妇女慎用激素替代疗法
据美国医学联合会会刊近日发布一项研究结果显示:虽然激素替代疗法能帮助中老年妇女改善更年期不适症状,但65岁以上女性接受雌激素+孕激素治疗(联合激素疗法)会增加患痴呆症的危险。这给许多应用激素替代疗法来缓解因绝经带来的种种不适的中老年人带来了新的疑虑。那么,激素替代疗法还能不能用呢?
目前,大部分使用激素治疗的是刚进入更年期、需要减轻更年期症状的妇女。究其原因,得从绝经说起。绝经是一种生理现象,自然规律。此时,人体因为缺乏雌激素就会出现典型的更年期病痛,主要症状分别为短期、中期和长期三种:短期主要表现为血管舒缩症状,如潮热、出汗、失眠、烦躁等症;中期的主要症状为阴道干、萎缩、性交疼痛、性欲减退等;长期症状为骨质疏松、心血管病和老年性痴呆等。为了缓解更年期的病痛,特别是为了预防因缺少激素而产生的一些问题,就可以用外来的雌激素补充、替代内源性雌激素的不足。
但在何时开始采取激素疗法是至关重要的。其中在50岁前绝经的女性应接受激素疗法,不管她们是否遭受到更年期病痛的折磨。而那些深受更年期病痛之苦的女性也不妨试试激素疗法。当然,绝经妇女如果能合理安排营养和生活,适当活动,进行精神调剂,达到身心平衡,不产生症状或骨和脂肪代谢的改变,就不需要补充外源性雌激素。若有雌激素缺乏的症状或实验证据,则应及早使用,并继续一个时期。至于持续使用多久,应视不同情况而异。单纯为更年期综合症用药,一般2~3年后,多数人已无不适,往往主动要求停用,只加强锻炼就可以巩固疗效,不需再用。另一些人则可以逐渐减量用药一段时间,然后停药。激素替代还能促进肝脏对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合成,因而对心脏起到保护作用,故有人主张从预防心脏病发生的观点出发,应当持续用雌激素制剂至65岁左右,除非其中发生了肝功能异常或其它不良的副反应。
虽然解除病人在更年期的痛苦是第一位的,激素替代对改善绝经后妇女的绝经期症状也是其它药物无法替代的,比如有效缓解更年期症状和泌尿生殖道萎缩症状的痛苦,以及提高生活质量的益处等,但任何药物治疗均有利有弊。专家认为,随着妇女年龄增长,其患痴呆症的危险性也在增大,尤其是65岁以上的老年妇
目前,大部分使用激素治疗的是刚进入更年期、需要减轻更年期症状的妇女。究其原因,得从绝经说起。绝经是一种生理现象,自然规律。此时,人体因为缺乏雌激素就会出现典型的更年期病痛,主要症状分别为短期、中期和长期三种:短期主要表现为血管舒缩症状,如潮热、出汗、失眠、烦躁等症;中期的主要症状为阴道干、萎缩、性交疼痛、性欲减退等;长期症状为骨质疏松、心血管病和老年性痴呆等。为了缓解更年期的病痛,特别是为了预防因缺少激素而产生的一些问题,就可以用外来的雌激素补充、替代内源性雌激素的不足。
但在何时开始采取激素疗法是至关重要的。其中在50岁前绝经的女性应接受激素疗法,不管她们是否遭受到更年期病痛的折磨。而那些深受更年期病痛之苦的女性也不妨试试激素疗法。当然,绝经妇女如果能合理安排营养和生活,适当活动,进行精神调剂,达到身心平衡,不产生症状或骨和脂肪代谢的改变,就不需要补充外源性雌激素。若有雌激素缺乏的症状或实验证据,则应及早使用,并继续一个时期。至于持续使用多久,应视不同情况而异。单纯为更年期综合症用药,一般2~3年后,多数人已无不适,往往主动要求停用,只加强锻炼就可以巩固疗效,不需再用。另一些人则可以逐渐减量用药一段时间,然后停药。激素替代还能促进肝脏对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合成,因而对心脏起到保护作用,故有人主张从预防心脏病发生的观点出发,应当持续用雌激素制剂至65岁左右,除非其中发生了肝功能异常或其它不良的副反应。
虽然解除病人在更年期的痛苦是第一位的,激素替代对改善绝经后妇女的绝经期症状也是其它药物无法替代的,比如有效缓解更年期症状和泌尿生殖道萎缩症状的痛苦,以及提高生活质量的益处等,但任何药物治疗均有利有弊。专家认为,随着妇女年龄增长,其患痴呆症的危险性也在增大,尤其是65岁以上的老年妇

























